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
为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,现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下发《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》(民航〔2008〕3 号)有关规定,决定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措施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旅客一律不允许随身携带打火机、火柴等火种乘机。
二、 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,责任自负。
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重庆航空有限责任公司
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
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
为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,现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下发《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》(民航〔2008〕3 号)有关规定,决定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措施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旅客一律不允许随身携带打火机、火柴等火种乘机。
二、 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,责任自负。
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